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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爱医院召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2020年度工会工作表彰会议

2020-04-30

4月28日下午,弘爱医院召开了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院党委书记、董事长游兴泉、院长应敏刚及相关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51名医院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工会主席许树根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院长应敏刚同志关于弘爱医院发展、经营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应院长全面总结了医院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在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取得成绩的同时,客观分析了医院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就全院2020年抗疫工作、临床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提出在保证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的同时,快速拓展弘爱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年度总目标。应院长希望各职工代表努力提升自己的价值以获得更多的幸福感,最后他用“不忘初心、弘扬大爱、聚势赋能、思行并进”16个字与大家共勉。

 

会上,首先宣读了增补的职工代表名单,截止日前,医院的职工代表达68名。接着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本届职代会提案小组及成员名单。

 

(工会副主席陈安琪宣读增补弘爱医院职工代表名单及分组情况和通过职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及成员名单)

会议以书面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厦门弘爱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修订稿)、《2020年度厦门弘爱医院工资集体合同》、《厦门弘爱医院培训管理办法》、《厦门弘爱医院全员聘任制管理办法》、《厦门弘爱医院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厦门弘爱医院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试行)》、《厦门弘爱医院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规定》、《厦门弘爱医院员工招聘配置管理规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合同文本。

 

    (工会副主席吴青解读《厦门弘爱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2020年度厦门弘爱医院工资集体合同》)

 

(人力资源部郑露昀解读相关管理制度)

 

(与会职工代表进行议案表决)

职代会代表组组长张慜同志向大会作本次职工提案审理报告,对征集到的17条提案分别作出应予立案、暂不立案和不予立案的说明,并对立案的提案逐个提出了整改措施。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职工提案审理报告。

 

(张慜同志向大会作职工提案审理报告)

接着,工会经审委主任杨巧怡对2019年度工会经费使用审计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上,院工会委员会还表彰了2018-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6个和先进个人27名。

 

(应敏刚院长为先进集体颁奖)

 

最后,弘爱医院党委书记、董事长游兴泉同志发表讲话。他介绍了医院的组织架构以及与建发之间的关系,并就职工代表在医院发展中应该发挥的作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履行职工代表基本职责。职代会是职工参与医院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形式,代表最广泛职工的利益,职工代表应熟悉职代会的运行规则,帮助员工解决问题,维护员工的基本权利;二是要发挥职工代表作为桥梁的作用,做好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积极将医院发展的方向、倡导的价值观传导给广大职工,及时反映员工的心声和意愿,共同推进医院的改革和创新,让员工共享医院发展成果;三是当好医院班子的“眼睛”和“手”,发现医院发展的问题,防止以公谋私、抹黑医院、影响医院发展等行为。同时在了解熟悉制度的基础上,有效传播制度内涵,发现制度问题,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医院制度的不断完善。